申请人须证明在提出申请前的6个月内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并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包括投资最少2700万港元于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以及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资3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