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但什么是“非本地毕业生”?什么是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两个安排究竟有什么区别?以下一一为你解答!
1、什么是“非本地毕业生”? “非本地毕业生”是指持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处长签发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來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無论非本地毕业生何时获得所需资历,均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 2、什么是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类别(留港安排)。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类别(回港安排)。 3、留港或回港安排的申请资格相同吗? 不相同。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1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回港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他们便可留港1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4、根据此安排提交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入境处一般需要多少时间处理申请? 一般来说,就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的申请,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约两星期完成处理。 至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的申请,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则需約四星期完成处理 5、根据此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的在港逗留条件及逗留期限为何? 根据此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12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他们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在提出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均须已获得聘用,而受聘从事的工作须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如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则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通常会以2-2-3年的模式获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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